黃子佼被提告性侵不起訴?
黃子佼被提告性侵不起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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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子佼被提告性侵不起訴?
據新聞報導,知名藝人黃子佼今年4月遭「K小姐」指控曾在2006年以拍藝術照為由性侵得逞,導致她陷入重度憂鬱症4個月,先前黃子佼獲判不起訴,今天 #再議駁回。
法律程序講求證據,除了「K小姐」做為人證的證詞以外,其餘包括:藝術照的照片,陷入重度憂鬱後的醫療記錄,都並未查獲相關證據,無法支持「K小姐」所陳述的相關事實,因此因證據不足不起訴。
常常在網路上看到留言,不起訴處分書=「法院(地檢署)認證」誣告。事實上,很多時候我們真的無從知道事情的真相。畢竟人不是神,審判者也不是包青天,單憑一份「不起訴處分」就認為告訴人是誣告,實在太武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