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子佼案恐還有後續?
黃子佼案恐還有後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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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子佼案恐還有後續?
最近黃子佼與耿孟如被拍到在連假期間共享天倫之樂,對比黃子佼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之醜聞,引發社會關注。
身為律師,也看了一下黃子佼的判決(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矚易字第1號),幾個重點跟大家分享:
1.黃子佼和辯護人不斷主張,不知道性影像是拍兒童及少年,但法院認定,論壇頁面就會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的特徵,例如:學校、制服、年級、蘿莉…等字樣標示在簡介欄,所以買的人不可能會不知道。
2.黃子佼偵查中承認犯行,一審卻全盤否認,也沒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。
3.法院審理過程中,地檢署曾將硬碟內另外發現的性影像移送給法院,請法院一併審理,但法院最後認為,此部分性影像的被害人,因從未到案,客觀證據上無法證明被害人是兒童或少年,因此法院將這部分的被害人退回地檢署,請地檢署另行處理。
也就是說,如果地檢署偵辦過後,有更多證據證明這些被害人是兒童或少年,那就可以另外再起訴黃子佼。
目前根據新聞報導,檢察官會提起上訴,二審會如何認定,值得觀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