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宥勝已繳納200萬元完畢,代表本案正式劃下句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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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宥勝已繳納200萬元完畢,代表本案正式劃下句點。
我們看了二審判決,發現被害人依然不同意給予緩刑機會,也不原諒宥勝。
不過,這次宥勝主動前往身心診所進行諮商治療10次,並且有醫師進行精神評估及性再犯風險評估後,認為危險屬於低危險可能性低。
二審法院認為,宥勝已真誠悔過,坦承犯行,足見被告有深刻反省,並尋求管道以解決自身不正之認知偏差,所以宣告緩刑。
知錯能改,善莫大焉。在未取得被害人原諒的情況下,能夠說服法院給予緩刑,並不容易。
也衷心希望,行為人是真的知所警惕、從此不再犯,也真誠瞭解自己行為對他人造成的傷害。如此,也才不會辜負了法院網開一面的美意。